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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技馆“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制作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7-22

一、项目名称

中国科技馆“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制作及其相关服务

二、项目需求

关于开发“碳排放印记”展品的请示已经通过馆领导审批。现启动该展品设计制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工作,委托一家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完成展品设计优化,按照经中国科技馆审核通过的优化设计成果,开展展品工程设计,完成展品制作加工,提交最终展品竣工技术资料,并提供与展品设计、制作、运输、试运行、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书》和《中国科学技术馆常设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技术要求》,完成展品优化设计,优化设计成果须通过中国科技馆审核,之后开展展品工程设计。

(2)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设计资料,以及优化并经中国科技馆审核通过后的展品工程设计文件,采购原材料与器件(投影机由中国科技馆提供)。

(3)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设计资料,以及优化并经中国科技馆审核通过后的展品工程设计文件,完成展品所有零部件的加工制作(包括:展台、定制结构、防护装置、互动机构、外购设备及器件安装机构等)。

(4)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资料,以及优化并经中国科技馆审核通过后的工程设计文件,以中国科技馆设计的通用电控板为核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国科学技术馆通用电控板设计文件),完成所需的电控系统开发及制作,如有特殊需求,在征得中国科技馆书面同意后可不使用通用电控板。

(5)根据中国科技馆审核后的多媒体脚本大纲,进行多媒体软件操作流程设计,编写多媒体分镜头脚本(镜号、长度、互动流程、故事内容提要、画面内容、画质参数、对白、旁白、配音、展现手法及待机画面等)及多媒体所涉及角色、场景、道具等的效果图,以上资料通过中国科技馆审核后,完成相关互动软件、音视频文件、多媒体动画等的制作。

(6)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资料及审核后的工程设计文件,完成相关图文板、说明牌的制作。

(7)根据中国科技馆提供的资料及审核后的工程设计文件,在工厂完成装机联调,并配合中国科技馆完成出厂检查

(8)完成展品的运输、中国科技馆现场展品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备品备件。

(9)展品安装完成后,完成展品与布展衔接部分的收口工作,并配合中控公司实现展品中控功能。

(10)按照中国科技馆要求,完成展品预验收、竣工验收及整改,完成展品试运行(6个月)、试运行验收及整改,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继续提供12个月的免费维护、维修服务。

(11)按照展品最终功能和效果,根据《中国科技馆常设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技术要求》和《中国科学技术馆常设展览展品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并提交最终展品竣工技术资料。

(12)配合中国科技馆完成相关环保防治工作。

三、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1.预算金额:33万元人民币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付款方式:

序号

付款节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1

第一笔款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付款。

付款合同总额的30%

2

第二笔款

经甲方出厂检查确认展品合格后并签署《出厂检查报告》,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付款。

付款合同总额的20%

3

第三笔款

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付款

付款合同总额的20%

4

第四笔款

经甲方试运行验收合格签署《项目试运行验收报告》,且完成技术资料归档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付款。

付款合同总额的20%

5

第五笔款

质量保证金。本批次的支付金额,即合同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12个月质量保证服务全部工作后,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质保服务审核确认合格并签署《质量保证期服务评价书》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付款。如本项目在质保期内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索赔条款向乙方索赔。

付款合同总额的10%

四、项目成果交付资料及履约时间

1.项目成果交付资料:展品通过竣工验收之后,修订完善并提交最终展品竣工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展品计算机3D效果图及模型源文件、素材等,机械设计图纸及模型源文件,电控设计图纸及控制程序源文件,多媒体分镜头脚本、模型、素材、程序源文件等,图文板技术资料,正版软件资料,主要设备、材料等备品、备件清单,展品手册,外购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等)。

2.项目履约时间:2021年8月初完成展品优化设计,提交展品优化设计资料,并通过中国科技馆审核;2021年8月上旬完成展品工程设计,通过中国科技馆审核;2021年9月上旬通过中国科技馆组织的展品出厂检查;2021年9月中旬进行展品竣工验收;自展品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展品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6个月;展品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申报本项目。

4.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申报文件将被拒绝。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递交材料内容:申报文件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印制5份并密封完好,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3。

2.邮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中午12点前

3.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4.收件人:崔胜玉  电话:18001260967

七、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1.评审时间:2021年7月29日(下午)

2.评审地点:中国科学技术馆

3.评审方法:本次申报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评审小组在对申报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申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申报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申报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胜玉   

电话:18001260967   

邮箱:cuishengyu@cstm.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附件1:“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书

附件2:中国科技馆“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制作及其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拟签订)

附件3:中国科技馆“碳排放印记”展品设计制作及其相关服务项目申报文件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4:项目申报评审评分细则

附件5:中国科技馆常设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技术要求

附件6:中国科学技术馆常设展览展品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中国科技馆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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