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李华
“大作家,有空吗?碰面聊聊?”
收到陈律师的短信时,我刚写完一本科幻小说,正准备轻松几天。我立刻回复:“你运气好,今晚就有空。”
“我请你吃饭,上次那家餐厅。”
“晚上七点见!”
这位陈律师是我在新书发表会上认识的,虽然算不上我的超级粉丝,但过去一两年我们经常聚会。原因很简单,为了保持源源不绝的写作灵感,我需要和各行各业的朋友多多交流。
乍看之下科幻和法律好像沾不上边,可是别忘了,写作最重要的就是求新求变,越是意想不到的题材,越能让读者拍手叫好。所以认识陈律师不久,我就把他当成重要的智囊。去年我发表了一篇叫作《虚拟刑期》的故事,就是这位陈律师提供的点子。
时光警探vs.隐形杀手
除了喜欢科幻,陈律师也是推理小说迷。有一回我们聊天,忘了是谁开的头,不知不觉聊到科幻和推理能不能水乳交融。
记得我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很难!科技越进步,办案就越容易。比方说,如果发明了时光机,天下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陈律师表示同意:“有道理,只要回到犯罪的时间点,警探就能搜集第一手证据。不,应该说,警探就成了目击证人。”
我点了点头:“搞不好还能阻止犯罪呢。所以你说,这么一来,还有什么推理可言?”
陈律师想了想:“如果嫌犯也使用新科技,那便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例如凶手是隐形人的话……”
我精神为之一振:“这个点子有趣,时光警探追捕隐形杀手,的确可以既推理又科幻。”
“赶紧写出来吧,我要当第一位读者。”
“一言为定!”
不过,由于有几个关键一直没想透彻,至今这个故事仍藏在我的脑海。前些日子,我很想找陈律师再聊一次,不料怎么也联络不到他,连发出的短信也石沉大海。我甚至曾经突发奇想,难道他就是时光旅人,在这个时代待一阵子便离开了?而他刻意和我结识,莫非就是要我写出时光警探的故事?
这是科幻作家的职业病,碰到任何费解的问题,总是先想到超自然的原因。今天他既然再度现身,我一定要把这件事问个明白。
撞个正着,还是逮个正着?
当天晚上我准时抵达餐厅,陈律师显然早就到了,已经喝下半杯咖啡,正在滑手机打发时间。我还没坐下就开始发问:“你怎么消失了这么久,去了另一个星球,还是另一个时代?”
陈律师微微一笑:“抱歉,答案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是接受了政府征召,密集受训两个多月,现在我的身份是司法部的专员。”
“可以说说是什么样的专员吗?”
“我在一个专案小组里担任顾问。”
“当顾问还要受训?没听过这种事!”
“我受的是科技方面的集训,你听我说下去,自然就明白了。”
真是无巧不成书,这个专案小组竟然真的和隐形人有关!不过这里说的隐形人,和科幻作家的想象多少有些不同,严格说来,那人的身体并没有隐形,只是披了一件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隐形斗篷。简单地说,这种斗篷不会反射或吸收光线,而是让光线绕道而行,因此你只要躲在里面,就没有人或监视器看得到你。
陈律师讲到这里,我已经联想到一则新闻。于是我抢着说:“是不是因为一审和二审都无法将他定罪,所以你们急了?”陈律师默默点了点头。
据我所知,那个隐形人并没有犯什么滔天大罪,只是偷偷推倒一尊他看不顺眼的雕像罢了。想到这里我又发问:“我记得他当场遭到逮捕,应该算是现行犯,定罪有什么困难的?”
陈律师回应道:“显然你没有仔细研究这则新闻。”我点头表示同意,这几个月我忙着赶稿,任何新闻顶多看个标题,没心情细读。
陈律师又花了些时间说明,我才终于恍然大悟。事发经过大致是这样的,随着一声巨响,那座雕像碎成好几十块,自然引发了一阵骚动;隐形人正准备逃离现场,却被赶来维持秩序的警察撞个正着──请注意是“撞个正着”而不是“逮个正着”,因为警察并没有看到他,是隐形人自己闪避不及,导致双方发生剧烈碰撞(又是一声巨响)。
一撞之下隐形斗篷立即失效,隐形人原形毕露,自然是逃不掉了。不过,由于他是在隐形状态下作案,既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视器记录,他随便找了一位刚出道的律师,就让检方连续两审都败下阵来。
制定《隐形法》
虽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案,司法部却认为绝对不能轻忽。这个案例等于告诉大家,只要买一件光学隐形斗篷,你就能为所欲为,视法律如无物。即便警察当场逮到你,法官也无法定你的罪,判你的刑。
部长甚至预见犯罪情节很快会升高,甚至可能出现隐形杀人案!他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不过,小组的任务并非打赢眼前的官司,而是设法亡羊补牢,不让下个隐形犯再逍遥法外。
我终于了解陈律师肩负重责大任,正经八百问道:“请问,我能帮上什么忙呢?”
“法律问题其实已经有解,困难在于如何执法。我们开了上百次会,还是找不出可行的方案。今天我突然福至心灵,想到你们科幻作家点子多,或许跟你聊聊,可以激发一些灵感。”
“我能否先请问,法律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我们准备制定一部《隐形法》,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进入隐形状态。”
“这么做不会违反人权吗?”
“法律早有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呈现裸体状态,有没有人说这条法律违反人权?”
“好像……几乎没有。”
“那就对了!问题是,就像我刚才说的,想要执行这条法律,却是难上加难。”
“因为谁也看不到隐形人,连监视器也拍不到。”
“没错,所以我想跟你聊聊,寻求些灵感。”
“你应该很明白,虽然我们点子多,可是一个比一个超现实,否则就不叫科幻了。”
陈律师叹了一口气:“你就甭管超不超现实,尽管天马行空幻想一番吧。”
“哈哈,那就好办了!”
请超人来办案
我很快冒出一个点子:“这样吧,我们来想想,如果请某位超级英雄出马,能不能解决这个难题。”
陈律师扬了扬眉,似乎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我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列出几个超级英雄的超能力,看看对这个难题有没有帮助。至于实际上可不可行,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陈律师沉思了一会儿才说:“好吧,咱们不妨试试。你想到哪些超级英雄?”
“首先想到的是胸口写着S的那个超人。对了,你知不知道S代表什么意思?”
“Superman的第一个字母。”他说得斩钉截铁。
“那是普通的答案,更有创意的答案是S代表小号,这就意味着应该还有中号、大号以及特大号的超人!”我一面讲,一面在胸前比划几个英文字母。
“拜托,我说的天马行空,可不是要你研究超人的尺寸!请回到正题好不好?”
“正题?喔,如果请超人出马,能不能解决你的难题?”
“我觉得应该很简单,超人不但有透视眼,还有红外线视力。”
“那么让我们想想,这两种视力能不能在现实世界派上用场。”
陈律师看了看手机中的资料,抬头说:“更正一下,红外线没用,最新的隐形斗篷已经能对付红外线。”
我懒得追问“对付”的细节,直接讨论另一种可能性:“超人的透视眼是X光,隐形斗篷应该对付不了吧?”
陈律师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没错,可是X光非常不切实际。我们总不能在公共场所大量安装X光监视器吧!”
“是啊,否则癌症病患马上暴增。”
X光不行,那X战警呢?
于是我们放弃了超人,开始研究其他的超级英雄。我从X光想到X战警,随即想到他们的领袖X教授拥有读心术,那也是标准的超能力。“只要有X教授在场,即使看不到隐形人,也能感受到他的心理状态……”
我看到陈律师拼命挥手,只好中止这个自由联想。“可惜直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科技能够模拟读心术。好吧,我们再换个人物来发想。”
陈律师主动提到蜘蛛侠,还打趣说他最大的本事就是会乱喷蜘蛛丝。接下来五分钟,我们从蜘蛛丝联想到好几个方案,后来又被我们一一否决了。
比方说每逢夏天,好些公共场所都会利用喷雾降温,以减少冷气的消耗。如果隐形人潜入这样的空间,高科技斗篷便会被这种低科技打败。不过,这个点子或许适用于超级市场,甚至大型购物中心,可是绝对无法用在博物馆、艺廊之类的展览空间,或者,你能想象一家书店整天喷雾的结果吗?
于是蜘蛛侠的名字也给我们划掉了,根据我心目中的名单,下一个要讨论的是蝙蝠侠。不料我还没来得及申论,陈律师就提出反对意见:“不对吧,蝙蝠侠没有任何超能力。”
刚才忘了提,蝙蝠侠是我最喜爱的超级英雄,所以我连忙为他辩护:“蝙蝠侠是忍术高手!”
陈律师大摇其头:“我反对,忍术算不上超能力。”
我一时之间想不出蝙蝠侠还有什么超能力,只好强词夺理:“一定有,否则他怎么能加入正义联盟?”
陈律师用得理不饶人的口气说:“没有,我确定绝对没有。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把家财万贯也看成一种超能力。”
给我再说一遍!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兴高采烈地说:“这话有点道理,不,真是太有道理了!正所谓金钱万能,你赶紧回去告诉部长,把你们专案小组的经费提高十倍百倍……”
“拜托别开玩笑好不好,我们还是回归现实,脚踏实地想个方案吧。”
“刚才你明明说要我天马行空,现在又要我脚踏实地,你可知道一天一地距离有多远,不怕我精神错乱吗?”
“好好好,我收回那句话,可以息怒了吧?总之,我觉得蝙蝠侠的讨论应该到此为止。他既不会飞,又没有声呐系统,居然自称蝙蝠侠,简直就是欺世盗名……”
“慢着,你说什么?给我再说一遍!”
陈律师看我一副严肃的表情,以为我要正式跟他翻脸,结结巴巴了一阵子,才换个方式把那句话大致重复一遍:“我的意思是,既然自称蝙蝠侠,总该有些蝙蝠的超能力,可是他既不会飞,又没有声呐系统……”
“对对对,就是这个!声呐系统!蝙蝠正是不断收发超音波,才能根据回音在夜空中抓到猎物。这种超音波不会危害人体,也不会损伤任何物品,更重要的是人类听不到,所以普遍安装在公共场所想必没问题。”
陈律师兴奋地接下去:“有道理,光学隐形斗篷无论多么精良,也绝不可能阻挡超音波,所以在声呐的监视下,根本没有隐形这回事!可是,不过……”他突然急转直下,用沮丧的语气说:“反过来讲,在声呐看起来,隐形人和正常人没有两样,又怎能帮我们抓出隐形罪犯呢?”
“你忘了,普通的监视器看不到隐形人。只要让电脑时时刻刻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声呐中的人数和监视器看到的不同,就代表隐形人来啦!再加个指令,还能让电脑自动发出警报呢!”
哈哈,我太佩服自己了!当晚我慎重考虑不再写小说,改行当发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