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活》编辑
2012年10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以下19830三种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有较为严重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均已移送工商处理。1. 产品名称:β-黄金活胰素,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726”,广告刊登在2012年10月刊《糖尿病健康专刊》中;2. 产品名称:东湖保健醋,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646号”,广告刊登在2012年10月刊《中老年养生必读》中;3. 产品名称:黄金御宝,广告刊登在2012年10月刊《男性健康专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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